惠审管批字〔2024〕183号
(略) (略) 礼和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礼和乡人民政府关于<礼和乡红柴梁村编织袋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礼政发〔2024〕5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礼和乡红柴梁村编织袋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礼和乡红柴梁村五队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礼和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原礼和中心小学进行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建筑工程:对原有礼和中心小学进行改造,建设编织袋加工车间1400平方米。
(二)辅助工程:改造供电系统(新增变压器)、新增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三)设备工程:购置切布机、热切机、缝纫机、打包机、印刷机等设备,共计60台。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1月—2025年4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63.#元,工程费57.#元,其他费3.#元,预备费1.#元。
资金来源:争取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礼和乡红柴梁村编织袋车间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礼和乡红柴梁村编织袋车间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审批 (略)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