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一般会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 (略) | ||
(略) 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5:34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静、陈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工作时间) | ||
采购单位 | 霞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 (略) 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先生/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国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霞 (略) 6号书香佳苑2幢6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静、陈花/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表.xlsx |
福建省国鑫 (略) 受霞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项目联系电话:0593-#、#(工作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 (略)
采购单位地址:霞 (略) 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先生/05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国鑫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静、陈花/0593-#、#
代理机构地址: 霞 (略) 6号书香佳苑2幢6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优化霞浦县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霞政〔201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我司特向各潜在供应商征集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需求,以便开展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请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场所服务需求相关材料。
1.项目征集内容:
(1)品目名称:会议服务。
(2)详细需求:详见附件。
2.递交材料要求:提供纸质方案(纸质方案包含《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方案、报价等),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1份、电子档1份,纸质方案和电子档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未按要求提供或逾期不予接收。
3.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9日17:30(北京时间)前 (略) 霞 (略) 6号书香佳苑2幢605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静、陈花
联系电话:#、0593-#(工作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仅供参考。
2.本次征集及调查活动为无偿活动,参加征集及调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一经提交,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即表示采购人有权采用各供应商提交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且不受侵权指控)。
3.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使用应征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4.供应商提出的预算价格及采购需求调查的意见或建议,将作为采购人进一步论证 (略) 场行情以及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必要参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修改、优化。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也不作书面回复、不退回。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