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755.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755.88 | ||||||
投资强度: | 13333.33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91 | ||
起始价: | 5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到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1月1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活动定于2024年1月27日10时在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会议室举行。 2、挂牌活动于2024年1月18日 8时00分至2024年1月 27日10时,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7时00分。 3、出让方式: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4、合同签订:土地出让确定成交后的用地者在30日内,凭签订的《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出让金支付方式: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7、交地时间和方式: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8、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的需要,未经相关政府批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和不按时开竣工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并在该系统中予以公示;④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12个月内;竣工时间:土地开工后24个月内。 9、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0、(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2)涉及收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经县政府批准并注销原用地单位的相关用地手续,涉及抵押的,应先解除抵押登记。(3)宗地按照“标准地”供应,需满足“标准地”政策相关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签订标准地监管合同及承诺书。 11、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2、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用地单位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用地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相关单位已出具承诺补偿到位证明,出让时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权属纠纷,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1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39 (略)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号:* 中国邮政 (略) 固镇县支行: 账号:*895 (三)联系方式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徐雨婷 联系电话: 0552-*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阳镇投资大厦16楼
联 系 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0552-*
开户单位: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