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4]029号
经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山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表)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4)41号地块(平山县2017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10号地) | 平山县东回舍镇柴庄村、温塘镇米家庄村 | 0.2453 | 商业 用地 | 40年 | ≤50% | ≤1.5 | ≥20% | ≤ 24米 | 180 | 180 | 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或有闲置土地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山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平山县建设项目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前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略) 进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 (略) 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收款人): (略)
开户银行:中行平山支行
账号:*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略) 土地竞买保证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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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