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已由沧县 (略) 以沧县行审〔备〕字〔2024〕39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略) 沧县京台高速以东,新安大道以西,沧县赖庄子村以南、 (略) 以北地块。2.3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受河北省沧州监狱委托,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445.06亩,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77.98平方米。 (略) 及支撑、基础安防应用、监狱业务应用、基础设施,以及利旧设备进行迁移,同步实施综合布线工程等。2.4标段划分:无2.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6计划工期: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7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 09:00至2024-1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招采进宝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7.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代理费按照《河北沧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记取。(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7.3平台使用情况(1) (略) 名称:招采进宝 (略) (http://**)。(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3)收费标准:4000元人民币/家。(4)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采进宝 (略) ”提出。招标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魏海涛、联系方式:0317-#代理机构:河北华创 (略) 联系人:王月晓联系方式: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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