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D区提质升级项目(EPC)
(二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D区提质升级项目(EPC)(二次)(项目编号:EP-SZGC*-重1)答疑澄清如下:
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任务承担方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2款中施工资质(即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我方组成的联合体中施工任务由两家施工单位承担,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但在联合体中只承担建筑工程相关的施工任务。而联合体中的另一家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请问:我方组成的上述联合体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第3.1.2款中关于施工资质的要求?
答:满足招标公告第3.1.2款中施工资质的要求。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 (控股) 有限公司
安徽 (略)
2023年11月03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安徽 (略)
请审核
2023-11-03 15: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