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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三明瓦庄~大焦(明溪)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福建三明瓦庄~大焦(明溪)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二)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本设计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7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47.38万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12.73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余方应尽量做到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弃土(渣)等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 (略)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二)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福建三明瓦庄~大焦(明溪)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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