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山西 (略)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乡宁县昌宁镇迎旭东大街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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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 (略)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 | (略) 乡宁县西坡镇后赵垛村东侧约0.45km处 | 山西 (略) | 山西中晟 (略) | 该工程瓦斯抽采泵站场地位于风井场地东南侧,距离风井约150m。瓦斯抽放站工程场地整体呈不规则四边形,场内布置有瓦斯泵房、管道间、循环泵房、变配电室、厕所、循环水池、冷却水池及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高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和抽排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1.4167hm2,土石方总量1.80万m3,其中总挖方量0.90万m3,总填方量0.90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699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项目施工和运行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已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期扬尘得到有效抑制,运行期防治措施:本项目抽采的为低浓度瓦斯,采取高空放空措施,按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安装瓦斯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为物料混合、洒水抑尘使用,施工期废水未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软化废水、瓦斯气分离水和冷却塔定期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汇入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部分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其余送至配套的选煤厂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未对周围村庄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选择噪音低、具有先进水平的2BEC系列水环式真空泵,并在真空泵电机外侧加隔音罩;在建筑结构上进行隔声处理;循环水泵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减轻噪声。采用远距离操作真空泵等电器设备的开、停控制。 4.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对固废进行了妥善处置,未发现弃方和建筑垃圾随意处置倾倒情况,未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废机油暂存于矿区内已有的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并根据本报告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专用库房,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危险废物记录,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设置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设备维修过程,尽量减少废机油产生量,缩短废机油暂存周期,及时运至矿区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管线及循环水池底部做好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瓦斯气集输管线设置自动截断阀,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阀门,保证可拆连接部位的密封性能,未抽采前将阀门关闭,以免向外泄漏瓦斯;对管壁厚度低于规定要求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采用高强度的优质管材,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段的明管加修防护廊道并树立明显防火标志;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巡视检查,建立系统规范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以防为主的应急机构。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设单位对北侧高陡边坡采取水泥喷浆护坡工程措施,对南侧边坡采取削坡绿化等工程措施,其上方进行覆土及植被恢复,站内目前已进行了地面硬化绿化,未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限制施工范围外的其他生态破坏和干扰,对厂区及周边进行了植被恢复工作。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瓦斯抽放站环保管理制度,对瓦斯抽放站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严格管控瓦斯抽放站区域人、畜活动。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网络进行了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