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4年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阜城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凉江阜城段河道治理工程 | 阜城县水利局 | 河北 (略) | (略) 阜城县阜城镇、蒋坊乡 | 本项目总投资2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3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整治清凉江阜城段17.216km,安装安全警示牌30块。 | 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弃土、建材堆放加盖防尘网,运输车辆及时冲洗、控制车速,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不排放大气污染物。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来源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项目不设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等,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施工围挡等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机械修配委托专门修理厂进行,施工生产区仅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简单保养,无废矿物油等产生。工程土石方平衡规划遵从合理调配、充分利用、以挖补填、减少弃渣的原则进行设计,质量合格的开挖料扣除施工损耗后全部利用,使工程建设更经济、更有利于环保。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设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 |
2 | 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 | 阜城县水利局 | 河北 (略) | (略) 阜城县码头镇、霞口镇 | 本项目总投资1794.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41万元。本工 (略) (略) 阜城县码头镇、霞口镇,工程范围为南运河阜城段,所属流域为大运河水系;主要工程内容为南运河阜城段左岸险工治理。 | 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堆存等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尾气和柴油发电机燃烧烟气。施工现场采取场地洒水措施降低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的粉尘浓度;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效柴油发电设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采用清洁柴油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场区泼洒抑尘,生产生活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人员值守,无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等,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加强隔声围挡等措施。运营期无产噪设备运行,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方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包括沉淀底泥、弃土方和施工废料。废弃土石方采用自卸车辆拉运至后路庄村东侧的废弃坑塘进行回填处置;施工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期车辆和设备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定期清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生活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