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和《 (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采购房屋主体消防验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参与。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略) 司法厅原办公大楼房屋主体消防验收服务(房屋位于都司路130号),房屋建筑面积共计6622㎡。对该房屋主体消防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性报告。
二、采购人名称
(略) 司法厅
地址: (略) 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
三、报价金额
(略) 场价计价。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
五、承接主体
(一)承接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二)承接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日之后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接人需具有相关行业资质。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7日17:00时前,将1份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以密封 (略) 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2403办公室),联系人:张燚,联系电话:*。
八、评选方式
采取比选方式,并参考承接主体的综合条件和能力,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最终就采购项目确定1家承接主体。
九、结果公示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承接主体, (略) 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