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赣州公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会昌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昌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GZ2022-HC-G002)电子化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002品目一
*-G002品目二
*-G002品目三
*-G002品目四
*-G002品目五
*-G002品目六
*-G002品目七
*-G002品目八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会昌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事项1:原招标文件P27第二章35.评分标准品目一至品目六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二)业绩中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考核得分表、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 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价项目须与评价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 2、如发票金额包含多个合同费用或多个项目或整体费用无法认定一致的,须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说明中须注明对应的发票号、评价项目数量和名称);3、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现变更为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考核得分表、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价项目须与评价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2、如发票金额包含多个合同费用或多个项目或整体费用无法认定一致的,须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说明中须注明对应的发票号、评价项目数量和名称);3、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若绩效评价报告书中部分内容涉及到商业机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只上传报告书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须有主评人签字页、项目概况),并与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致。变更事项2:原招标文件P31第二章35.评分标准品目七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二)业绩中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考核得分表、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价项目须与评价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2、如发票金额包含多个合同费用或多个项目或整体费用无法认定一致的,须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说明中须注明对应的发票号、评价项目数量和名称);3、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现变更为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考核得分表、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价项目须与评价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2、如发票金额包含多个合同费用或多个项目或整体费用无法认定一致的,须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说明中须注明对应的发票号、评价项目数量和名称);3、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若绩效评价报告书中部分内容涉及到商业机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只上传报告书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须有主评人签字页、项目概况),并与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致。变更事项3:原招标文件P34第二章35.评分标准品目八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二)业绩中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 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估项目须与评估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 2、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现变更为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对应的评价报告及发票,同时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否则不予计分:1、委托协议(合同)约定的评估项目须与评估报告项目一致;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包含多个项目或整体业务,需能明确显示委托期限、委托方委托范围);2、委托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 日。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至投标文件,若绩效评价报告书中部分内容涉及到商业机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只上传报告书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须有主评人签字页、项目概况),并与委托协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致。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昌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 (略)
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月亮湾新区湘江明珠西门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平
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