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乱收费行为的筛选和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积极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现就我县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违规收费行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各界参与监督、举报。
一、筛查举报事项:
社会组织“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事项或者行政影响力等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头重复收费”、“将自身经营性活动转包或者委托与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实施”、“将自身经营性活动收支纳入其他单位法定账册核算”等行为,请各社会组织参照以上问题,对各类业务活动和收费行为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举报方式:
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广宗县民政局 0319-*,
邮箱:*@*63.com,
举报邮寄地址:广宗县北环路中段路北广宗县民政局。
三、举报内容:
为及时有效地对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违规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违规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恶劣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违规行为或违规活动的,一经发现,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宗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