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振兴能力、推动我区乡村振兴事业蓬勃发展,拟安排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乡村振兴区级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专项资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更加突出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方面。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交通工具,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与乡村振兴工作无关的支出。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单位、电话和地址:
单 位: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597-*
联系地址:新罗区连庄路8号区农业综合大楼
举报电话:0597-*(区农业局纪检组)
0597-*(区纪检举报中心)
(略) 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新罗区2023年度第二批乡村振兴区级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大池镇秀东村 | 秀东村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 10 | |
2 | 万安镇好坑村 | 好坑村至环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 | |
3 | 红坊镇南阳村 | 南阳村乡村振兴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 10 | |
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