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 (略) 金山街 (略) 坪山村杨家凹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 (略) 金山街 (略) 坪山村杨家凹,地理坐标:107度33分02.926秒,26度41分04.046 秒,本项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为露天砂石矿山开采,开采时间不详,矿山属于交通干线可视范围,矿山在关闭后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存在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植被资源占用和损毁等生态环境问题,本次治理工作对实际生 (略) 域进行工程治理,采用瓮福(集团) (略) 的无害化磷石膏Ⅰ类基质修复填充材料作为土壤替代物对矿 (略) 进行修复和复绿。磷石膏改性无害化后稳定达到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满足《贵州省磷石膏 (略) 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6.6土方回填材料要求后用于露天 (略) 回填修复, (略) 域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II 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本次评价不含磷石膏的 (略) 理。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利 (略) ,作为施工主便道,把对施工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 (2) (略) 施工总图, (略) 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注意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 (3)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栽种植被。 (4)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严把苗木草籽质量关。根 (略) 气候、土壤、降雨、海拔及本土植物调查等数据,结合植被恢复植物选取原则及本次植被恢复生态修复要求选取恢复植被物种。 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通过重建植被,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可以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基本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过程中的粉尘外逸。 (2)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及时进行清理。 (3)采用封闭围档,一般高于1.8m,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附近封闭围档高度不低于2m。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4)施 (略) 应配备专人负责,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 (5)施工场 (略) 应有车轮清洗池、湿毛毡等,用以清洁进出车辆轮胎上粘附的泥土,防止车辆车身及轮胎污泥造成二次扬尘污染。运输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保持车 (略) 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 采取了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场地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中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为防止地下水污染,防渗工程施工结束后,在进行改性磷石膏回填前,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具备回填条件后,再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工作。回填物料必须为合格新型生态修复材料,禁止使用新鲜磷石膏回填。设专人管理每批次新型生态修复材料,进 (略) 的每批次新型生态修复材料均应按照要求制备浸出液,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浸出液中的pH、氟化物、总磷、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铜、总锌等进行检测,经检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标要求及《贵州省磷石膏 (略) 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后,才能进 (略) ,并做好记录。项目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I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 (2) (略) 域内均设置1座有效容积180m3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使用,淋溶水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 (略) 理后,用作农肥使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村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开在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在靠近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2.5m高的围挡,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进行清理用行回填修复。修复场地过程挖方及时回填,无弃土产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结束后其用地变更为草地及林地,通过科学种植,使其自然恢复,显著增加植被覆盖率,强化植被固沙护土能力。定期对种植的植物进行养护,对死亡的植被及时进行补种,以保障植被成活率,同时不定期进行整个生 (略) 域的植被调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回填完毕后复绿面积*.58m2,场地还有存在部分裸露面,人工复绿绿植正常生长逐渐覆盖整个场地,在绿植未完全覆盖 (略) 域在风力作用下产生风力扬尘,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淋溶水经导排系统导排进入淋溶水收集池(1座有效容积180m3),淋溶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通过泵提进入清水池,回用作 (略) 域防尘洒水及绿植浇灌。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拖施工期移动式公厕定期清掏,用 (略) 理。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场地巡视管理,避免场内回填磷石膏散落至场外,在大气降水条件下下渗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渗滤液污染物进行检测。封场后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按照要求开展淋滤水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设置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其中上游背景监测井1个,下游污染监控井1个。 (3)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开展顶部防渗工程和覆土绿化施工工作,以减少进入回填体的雨水量,降低渗滤液产生,恢 (略) 生态植被。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6.固 (略) 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废。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 (略) 域淋溶水外排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报批稿 |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 链接:http://**_an4ncOfRc67Z5voG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略) 历史遗留矿山(杨家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an4ncOfRc67Z5voG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 (略) 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