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关 (略) 宋埠供电所附属楼项目立项的请示》(奉电司〔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协建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项目单位提供的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号和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号,同 (略) 宋埠供电所附属楼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宋埠供电所附属楼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宋埠镇宋埠社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五、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50㎡,新建一栋地上2层框架结构的建筑(含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总建筑面积260㎡。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2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5月2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