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二期工程公平大道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项目编码:2105-*-04-01-*),我局对《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单位重庆西科 (略) 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报批稿)中确定的防洪标准。
工程位于界石镇和南泉街道交界处,区域防洪标准是100年一遇,涉河桥梁设计和评价防洪标准均采用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 (略) 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 (略) 巴南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1号)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要求。
二、同意《报告》(报批稿)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工程位于界石镇和南泉街道交界处,上跨罗滩河修建桥梁工程,同时采取了补救措施。
(一)涉河桥梁
拟建大桥分为左右两幅。左幅桥起点桩号K2+317.916,起点桥面高程272.53m,终点桩号K2+443.916,终点桥面高程273.15m,全长126m。右幅桥起点桩号K2+341.861,起点桥面高程272.48m,终点桩号K2+467.861,终点桥面高程273.30m,全长126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跨径布置为(33+50+33)m,全桥长126.0m。左幅梁底最低高程269.90m,右幅梁底最低高程269.89m。桥墩采用圆柱式墩,墩柱直径1.8m,桥墩高度10.0m~17.0m,桩基直径为2.0m,桩基嵌入中风化岩层不小于3倍桩径,桩长15.0m。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群桩基础,桩基直径1.5m,桩长10.0m~17.0m。
(二)补救措施
桩号Z0+00~Z0+118.170为左岸补救措施范围采用斜坡护岸形式,结构形式为格宾护脚+C25砼框格梁块石护坡,护坡坡比1:2.0;桩号Y0+00~Y0+055.673为右岸补救措施范围,因地形较陡,下部设置3.5m高直立式M7.5浆砌石挡墙,埋深1.5m,挡墙上部设置C25砼框格梁块石护坡,护坡坡比1:2.0~1:2.4。补救措施范围底标高为253.50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对河道行洪断面的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他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涉河建筑物平面和典型剖面施工设计图、与许可对应的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涉河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略) 巴南区河道堤防管理站备案,由其在工程开工时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
(略) 巴南区水利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