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港 (略)
招/投标报价表
招标内容: (略) 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 号、 * 号泊位工程(调整)-商砼采购 NO: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到工地含税单价 (元/ m3)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C * 普通混凝土 |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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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单价包含砼运送至本合同项目的综合运费,运输范围为 * KM以内。 |
2 |
C * 普通混凝土 |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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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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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税率: % |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须知:
1.本次招标的混凝土为 (略) 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 号、 * 号泊位工程(调整)项目使用。计量方 (略) 确认的单据数量。到工地含税单价,为材料原价、运卸车费、车辆清洗费等 * 切费用(除泵送费外,请在报价表备注栏注明如发生泵送时的计价约定,此约定将作为评标参考)及税金(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报价表备注栏注明税率)。
2、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 2《预拌混凝土》验收合格标准。
3、按JTS ***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略) 范围内的产品合格证、原材料材质报告等相关试验资料。
4. 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资质证明、试验室资质证书、计量认证与工程施工相关资料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4.2、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货期约 * 天, (略) 开始计到工程完工。
6.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仅能按已完成且合 (略) 分的 * %工程量结算。完成工程量不到约定量 * %的不得办理结算。
7.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 次(提供发票后 * 天内付款)。
8.报价人须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资质,并应符合其资质合法经营范围内,混凝土质 (略) 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 4), (略) 合格供方名录。
9. 本报价内容设最高控制价: * 万元。
* .评标办法:按经评审的最低合理价确定中标价及中标人。
* 、 (略) 平台投标及评标。 (略) 。
(略) 中港 (略)
* 年 * 月 * 日
****** (略)
商砼供需合同书
合同编号:
供方( * 方):******** (略)
需方( * 方):
项目名称:
供货地点: (略) 港
签订地点: (略) 港
经供需双方 (略) 协商,同意就 承建的 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 、 (略) 需商品混凝土种类及价格: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到工地含税单价 (元/ m3)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C * 普通混凝土 |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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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单价包含砼运送至本合同项目的综合运费,运输范围为 * KM以内。 |
2 |
C * 普通混凝土 |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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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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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税率: % |
注:1、地泵的收费按次计算,收费标准为:本次费用=基本费+泵送费,基本费为 * 层以下 * 元/次, * 层- * 层 * 元/次,超过 * 层为 * 元/次.泵送费为 * 元/m3,供方不负责接管,可协助施工方找接管工。其他情况的地泵费另议,收费标准为 。
2、料到工地两个小时未卸完料的开始计超时费,每超 * 个小时按 * 元收费;超过4个小时未卸完料或未开始卸料的,罐车中剩余混凝土作降级 (略) 理,如施工方继续使用已超4个小时的混凝土,供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 * 次尾数(即只能有 * 车装载少于9 m3), (略) 分按车收取空载费〔﹝ * m3—实际装载量〕× * 元/ m3〕; * 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额定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
* 、订货与发货:
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 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供方(当 * 次订货量超过 * m3时须提前 * 小时), 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 (略) 位等,遇有临时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生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若需浇筑 * m3以上混凝土或特种混凝土则需提前 * 周告知。
* 、计量及校验签收:
1、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 Kg计,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 (略) 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以 * 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 (略) 份折扣减负误差。
2、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由需方 (略) 签收。需方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结算及对帐人员: ;身份证号: 。若有变动需方书面通知供方, (略) 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 、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1、按以下约定支付货款:
月结,每月 * 日前结清上 * 个月的货款。 (略) 信息为准。
2、按签 (略) 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或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3、 * 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 (略) 有混凝土货款。
4、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 、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 3《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 (略) 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供需双方技术人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 *** 3《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双方技 (略) 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 (略) ,且应在混 (略) *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 *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 *** 3《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 * — * mm坍落度允许偏差± * mm,≧ * mm坍落度允许误差± * mm。试块由需方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由供方负责,送检及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J * - * 和GBJ * - * (略) 。若供需双方有争议的,以具有检测资质的独立第 * 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 、特别约定:
1、供方混凝土 (略) 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 (略) (略) 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 (略) 理。
2、在需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供方已经生产而需方未在约定提前时间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为需方已购买,需方必须据实签收。
* 、双方责任:
1、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 (略) 位。 (略) 需的架子及马凳由需方负责,需方负责协助供方提供塔吊泵管的及时安装与拆除,以便供方能在工地更快捷的施工,如需方不配合,供方不承担由此影响的供货延期和误工责任;当供方泵管如施工需要 (略) 时,需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需方要赔偿供方损失。固定泵送管的架子由需方架设及加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工作, (略) 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
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 (略) 走的道路,需方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 (略) 管理工作,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需方负责 (略) 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否则,承担由此 (略) 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 (略) 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 (略) 。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 (略) 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 (略) 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进入需方工地区域,需方必须保 (略) 所及人员、车辆、施工设备的安全,如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及需方或第 * 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 (略) 责任。
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6、如因需方的原因造成供方人员工伤事故的,由需方负责解决。
7、供方不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政治、经济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不能正常生产而给需方造成的工期损失责任。
* 、 (略) 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货物交 (略) 诉讼解决。
* 、违约责任:
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供方有权暂(缓)停供混凝土,并每推迟 * 天, (略) 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 *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及供方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供方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直至付清为止。
十、本合同 * 式 * 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 * 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十 * 、其他约定事项:
1、搅拌车到达工地后,卸 (略) 签收人员必须核 (略) 标明的强度等级、 (略) 位, * 经签收视为确认;
2、需方资料管理员必须及时按照验收的要求,把准确的工程名称、 (略) 位及浇筑时间提供给供方(试验室),否则由于资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验收由需方负责;
3、发票不作为需方已付款凭证,需方在使用 (略) (略) 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需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4、本合同不得单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5、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对账单、结算单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签约内容地址或约定形式发送或告知的,即应视作在如下示列日期被书面送达(①、如果是信函,则为快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②、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③、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④、 (略) ,指南国早报或 (略) 晚报,则以公告刊登之日)。
6、 (略) 提供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经相对方书面确认。如 (略) 提供的通讯地址不详、变更、虚假或错误而致相对方无法送达书面通知、要求等,均视为已书面送达,其末收 (略) 留通讯地址不祥、变更、虚假或错 (略) 承担。
供 方 |
需 方 |
单位名称:钦 (略)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开户名:钦 (略) (略) : (略) (略)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开户名:
(略) :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