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民政厅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58号)文件精神,我市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第四届“四川慈善奖”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最具爱心慈善楷模(4个)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胡元泽 合江 (略) 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旭红 (略) 公安局一级警长
二、最具爱心慈善个人(2个)
封晓川 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董事长
熊国铭 (略) (略)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1个)
(略) 慈善总会
四、最具爱心捐赠企业(2个)
泸州 (略)
泸州巴蜀夜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个)
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
(略) 红十字会“博爱泸州 爱心相随”项目
六、慈善工作奖(1个)
徐 佳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7月17日至7月21日) (略) 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话:0830—*
地址: (略) 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