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东方地下水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及无人化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
城市建设类-其他城建工程 | |
蔚蓝东方(合肥) (略) | |
合肥海正 (略) | |
(略) 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规定,现对《蔚蓝东方地下水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及无人化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自主公开。 公示期限: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7日,如对《蔚蓝东方地下水处理技术研究中心及无人化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余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