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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审批生态辐射函(2022)16号
关于交口县医疗 (略)
使用类医用射线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交口县医疗 (略) :
你院报送的交口县医疗 (略) 使用类医用射
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
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
下:
一交口县医疗 (略) 位于交口县云梦街16号。
本项目建设 (略) (略) 楼一层住药房改造为DSA机
房,并购置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新建医用血管造影
X射线机为I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
1000m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辐射防护措施及环保投资
约为7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7.5%。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条件下,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
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
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
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
置监控报警工作状态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
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
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
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
监测报警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放射性工作。定期开展
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
与防护知识学习与考核,管理及操作人员均做到考核合格后
上岗。
(四)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如活动种类范围和建设地
址改变,需另行申报。
四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规定,职业人员和公众人受照剂量严格按
照报告表中要求的约束值执行。
(略) 在射线装置正式投入运行前,应及时申领辐射
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核技术利用相关活动,许
可证取得前不得投入使用。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2
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
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项目
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负
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审务局
20
睛髓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