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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比选公
告
(招标编号:ZYZB-NQSTBC--NQFJ*)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略) ,曲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用地面积*.24m2,主要建设内容:仓建物流区(含1-5#绿色建材研发车间
面积均为2657.16m、6#绿色建材研发车间2417.76m2、7-9#绿色建材研发车间面积均为
3206.16m2、10-11#绿色建材研发车间1365.18m2、消防泵房814.88m2、设备用房320.00m2、
设计检测楼3622.14m2、研发楼4884.25m2、1#大门106.51m2、2#大门32.91m2),道路硬化
工程、广场硬化、围墙、大车停车位、小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绿化工程、总平电气
及总平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及设备工器具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到2024年05月23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ZYZB-NQSTBC-NQFJ*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拉萨那曲飞地园区(聂当工业园)绿色新型建材孵化园建设项 (略) 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产业[2024]9号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
理局,建设资金米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水土保持进行公开比选。
振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曲水县聂当乡: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4m,主要建设内容:仓建物流区(含1-5#绿色
建材研发车问面积均为2657.16m2、6#绿色建材研发车间2417.76m2、7-9#绿色建材研发车
间面积均为3206.16m2、10-11#绿色建材研发车间1365.18m2、消防泵房814.88m2、设备用
房320.00m2、设计检测楼3622.14m2、研发楼4884.25m2、1#大门106.51m2、2#大门32.91m2)
道路硬化工程、广场硬化、围墙、大车停车位、小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绿化工程、
总平电气及总平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及设备工器具购置等。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
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的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比选人准备验收所需的监测
材料并配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2.5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满足水土保持专项
验收需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
选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比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包括藏历新年假期期间)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
分至18时30分到西藏 (略) 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62栋3单元11楼(西藏振誉招
标有限公司)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员工):
(3)营业执照副本(没有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副本):
标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地
a09
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其他
7.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比
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比选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理局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址西藏 (略) 色尼 (略) 39 (略) 海亮世纪新城62栋3单元11
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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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理局
地址:西藏 (略) 色尼 (略) 3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亮世纪新城62栋3单元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