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炉霍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炉霍县智诚工程 (略)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 (略)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炉霍县智诚工程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炉霍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不另增加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杰(采购人代表)、卿文静、李玉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 0.25% 0.1% 0.2% *-* 0.05% 0.05% 0.05% *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工作结束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四川 (略) ,纳税识别号:*MA627UP17K,开户行及账号:中国 (略) 成都鹭岛支行、*122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文化广播电 (略)
地址:炉霍县霍尔广场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成 (略) 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