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偃师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偃师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程玄奘公路驿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17/偃师政采磋商(2023)0024号 | |||||||||||||||
2、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偃师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程玄奘公路驿站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030,405.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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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偃师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程玄奘公路驿站,该工程项目位于偃师区县道顾刘路与乡道唐玄路交叉口东南角,计划将缑氏镇政府建设的玄奘文化广场提升改造为玄奘公路驿站,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广场进行绿化和硬化施工,新建公厕一处,特色农产品展销厅一座,建设公共停车位及玄奘文化雕刻墙等(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注: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 (略) 。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偃师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 |||||||||||||||
地址: (略) 偃师区华夏路35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 (略) | |||||||||||||||
地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