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舟山 (略) 四号船坞项目 | (略) 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西浪咀 | 舟山 (略) | 本项目拟建设4号船坞一座,船坞主尺度:430m(长)×120m(宽)×15.2m(深),为30万吨级干船坞。同时在现有7号码头泊位上新建7号泊位接长段,码头等级为30万吨级,码头长度70m,东北侧与新建4号船坞墙平齐,新建1座宽25m的码头平台。项目建设后厂区整体 (略) 场需求调整为造8艘,修350艘的产能。 |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投入生产前取得排污权指标,对报送的四号船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2)避免在大风天进行粉料输运,输运及暂存物料过程中覆盖;(3)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设备、施工船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场地每日定时进行洒水冲洗,来往输运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进行清洗。(4)*域开挖爆破时控制单次爆破强度,爆破后及时进行洒水抑尘。(5)项目施工期拟在距西浪咀社区较近的南侧厂界设置雾炮机,进一步降低施工粉尘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运营期:(1)船坞室外涂装区配备多套移动式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涂装废气经收集后参照现有涂装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冷却+催化燃烧”的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2)一~三号船坞保持同一时间只能一个船坞进行涂装作业,新建四号船坞可与其中任一个船坞进行同时喷涂作业或单独作业,四号船坞涂装作业时且控制同一时间只能5把喷枪作业。(3)应事先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取得理解,并尽量缩短涂装作业时间。(4)码头区域控制涂装作业强度,同一时间控制仅2个码头进行涂装作业。船坞、码头区域仅内舱进行喷砂除锈,外板均采用高压水枪除锈,部分内舱、*板、上层建筑除锈也采用高压水枪除锈。(5)钢板预处理线全部更新,提高预处理线密闭性及各处理分段收集效率。提高抛丸粉尘配套滤筒数量,涂装废气由现状经“干式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改为经“干式漆雾过滤”处理后直接进行RTO燃烧处理。(6)涂装房涂装间、喷砂间车间内进出口进行优化设计,车间整体进行密闭性检测,泄露部位进行修复。车间进出门改为双层下拉门。喷枪清洗剂加设回收装置,且清洗及回收过程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7)四号船坞区域设置设置风速、风向仪,在大风天南侧居民点位于下风向时,建设单位控制喷涂、除锈、打磨作业强度,同时在船舶艏部区域下拉帷幕,以降低漆渣、粉尘对南侧居民点的影响。同时控制四号船坞作业坞期,尽量减少四号船坞涂装作业时间,控制不利气象条件下的作业。(8)在四号船坞坞尾至南侧厂界空地上设置两台静音雾炮机以提高漆雾及粉尘在作业区域附近的沉降量,降低粉尘及漆雾的产生。(9)公司积极推进新治理技术的研发,与中宝盛达集团上 (略) 合同研发的新型喷涂机器人可进一步推进本项目无组织VOCs排放控制,目前该技术已进入现场实验调试阶段,根据现场实验测试喷涂机器人可实现漆雾回收率90%。对于未收集到的涂装废气及晾干阶段有机废气,企业与同济大学合作开展船坞区域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方式处理船坞无组织排放涂装废气。采用船坞区分散布设的可移动式VOCs吸附设施吸附VOCs废气,并设置再生中心对吸附罐进行再生。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1)应选用环保型的挖泥船,将扰动范围控制在目标区域,避免超挖,不得擅自扩大施工区域。(2)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船员生活污水,均不得随意排放,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3)*上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中远 (略) 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最终进入六横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4)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灌注桩泥浆水、浇注养护废水等,全部送至岸上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1)厂区化学清洗废水由化学清洗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m3/h)处理,高压除锈废水由高压除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m3/h)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5m3/h)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行综合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入六横污水处理厂处理。(2)厂区整体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中火工校正、密封性实验、空压站循环工序产生的清下水直排入海。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1、施工期(1)*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船舶垃圾由船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2)施工期疏浚泥全部倾倒至国家指定合法区域。(3)炸礁产生的清礁石料不在厂区内堆积,直接通过挖掘机及渣土车*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倾倒。运营期:(1)项目厂区设置一720m2的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面积4600m2(2)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和暂存,一般固废根据各类固废特征做好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公告2013年第36号执行。(3)固废收集后及时处理和清运,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1)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消声处理,定期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船舶的性能,严格控制船舶鸣笛;(3)礁石水下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控制单位耗药量、单段最大药量和一次起爆药量,实施毫秒岩石爆破,保证填塞质量和长度,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与各有关单位协商,实施定点、准时爆破,加强监控;(4)尽量安排在日间施工,尽量缩短炸礁等高噪声作业时间。运营期:(1)根据项目噪声源特征,要求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电焊机、喷砂机、水泵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2)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电机除采用低噪机型外可在其外壳涂覆隔声材料,并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电机进入不稳定区工作;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将水泵至于水泵房内采用建筑维护结构隔声。(3)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在其四周挖设防震沟以增加缓冲作用。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4)控制项目噪声设备的同时作业数量及作业位置。(5)控制项目铜矿砂喷砂除锈、高压水枪除锈设备的作业时段,夜间禁止以上高噪声设备作业,由于船期确实比较紧张的确需安排作业,需提前与周边居民村村委会沟通取得理解。 五、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毫秒微爆破技术进行炸礁工作,严格控制礁石水下爆破作业时的单段最大药量,单段最大药量严格控制在250kg以内,在正式炸礁作业前,引爆小量炸药以驱赶周围的海洋生物,爆破后清礁时要按设计的范围进行,尽量减小清碴的幅度,减小对工程区附近海域海洋生物的影响;(2)礁石水下爆破及清礁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4 ~9月份);(3)定期对泥驳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泥驳输送途中的撒漏。(4)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作业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的不良影响; (5)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船舶加强管理,划定作业带,限定船舶的活动范围,禁止施工船舶在工程区以外的海域作业;(6)为减缓工程建设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综合影响,应实施以增殖放流为主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风险防范措施:(1)重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关施工人员的教育,按照规程进行施工操作;(2)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和控制,对靠港材料运输船舶统一调度;施工单位和施工船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在有船舶通过时,提前采取避让的措施。(3)严禁施工作业单位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水域,并提前发布航海公告或航行通告。(4)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报备。服从海事局的统一安排。(5)建立涉海施工应急预案。营运期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建筑设计风险方法措施。(2)工艺过程及设备风险防范措施。(3)船坞、码头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4)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5)按本评价要求增设相关风险应急物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日(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