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并公告, (略) 共 (略) 约车(见附件)已在交警部门办理了“营转非”手续,但未按要求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 (略) (略) 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规定,经本机关研究,决定在 (略)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内注销该批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明细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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