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1 (略) 生态环 (略) 分局拟对公转铁煤炭仓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2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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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转铁煤炭仓储基地项目 | 满 (略) 院内(胪滨大街以北 (略) 以西) | 满洲 (略) | (略) 新美 (略) | 该项目租用满 (略)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出口资源加工产业园的满 (略) 的二期闲置大厂房,库房面积*㎡,用于临时存放满洲 (略) 准备外运煤炭,外运煤炭在库内用装载机完成车辆装卸,年临时储存煤炭*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元,占总投资的62.9%。 |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满 (略) 二期现有闲置大厂房,不进行土建施工,不存在施工期污染。 运营期: 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输车辆轮胎运冲洗水排入50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储煤库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原有防渗化粪池, 排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各项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采用装卸过程在密闭车间进行,采用移动雾炮喷淋车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并限制车速;对出场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采取选用加强管理、在密闭储煤仓内作业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性固废产生,职工生活垃圾设置“三防”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