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21号)和《转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 * 〕8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辽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略) 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 (略)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阳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星铭 ***
*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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