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胡家甸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略) /宁河区/岳龙镇/胡家甸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略) 宁河区岳龙镇胡家甸村村民委员会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略) 宁河区岳龙镇胡家甸村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亚南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其他 宁河区民政局12万元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胡家甸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 | ||
挂牌价格 | *.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招标有管理经验的单位 | ||
其他描述 | 一、胡家甸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代运营(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胡家甸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需要负责以下事项: 1、重点服务对象: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要重点对行动不便、空巢和失独等老年人开展服务。 2、基本服务项目。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负责每月工作日用餐:每天午餐及晚餐。送配餐(如遇老年人无法到日照中心用餐,承包方工作人员负责送餐入户)基本服务,(餐食标准:每餐每道菜内肉类(包含猪、鸡、牛、羊)每人定额不少于75g;鱼类:要求种类尽量丰富且每周不重复,鲅鱼每餐每人1条,带鱼每餐每人不少于150g;蛋类:每人每餐每菜不少于70g;主食:要求供应量需要用餐人员吃饱。)运营期间每周需提前三天拟好食谱送至村委会审核。若村委会对食谱提出意见,需及时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3、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每月制定4次适合老人的活动:如心理讲座、健康讲座、幸福观影、爱心理发、免费体检等。 4、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为老人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建造无公害“幸福菜园”。 5、承包方经营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及后期工程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承包方负责。 6、胡家甸村村委会每月对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研判,承包方及其员工负责但不限于对日间照料中心内的装修、装饰、设施的维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7、每餐餐食以老年人容易消化的菜品为主,芹菜、葱头等不容易咀嚼类蔬菜必须先焯水,再进行下一步烹饪。委托方对老年日间照用餐中心不定期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委托方需和承包方及时沟通,由承包方立即进行整改。 8、承包方负责按照正规可追溯渠道采购食材,并保证食材新鲜干净,根据食材情况制定合理的加工方式,如出现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等情况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村委会无关。 9、承包方负责督促工作人员打扫干净日间照料中心室内和室外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注意个人卫生。 10、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要建立专账,明确记载各类收支情况,村委会有权进行审核并定期进行公示。 11、村内75周岁以上人员及岳龙镇胡家甸村“三无”、低保老人、高龄老人、和其他人群可享受日照中心就餐服务,承包方需要保证就餐人员的用餐权利,低于10人用餐时,村委会有权暂停日照中心运营并暂停拨付相应的承包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低于15人就餐,可适当放宽就餐年龄,需以村委会要求为准。(60周岁及以上即为老年人) 16、本次日间照料中心竞价成功后前三个月为试运营阶段,若试运营阶段不能达到发包方要求,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终止合同。 17、以上未注明事项最终解释权归胡家甸村村委会所有。 二、其他要求:1、通过天津农交所进行网上竞价,设置竞价保证金10000元,承包者保证金转为押金,如中途放弃,不退还保证金,承包到期后退回,未中标者由天津农交所直接退还。 2、竞价者在签订协议前需向发包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若资质不符合要求,则不予以签订协议,并且竞价保证金不退、取消竞价资格。 3、此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等由承包方承担。 4、本次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如有必要另行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