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决定公开举行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听取会议代表对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二、听证会的时间
2023年11月20日下午15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五华县相关部门代表,包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水务局、 (略) 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琴江新城发展中心;
(二)各镇选派代表各1名;
(三)土地估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社会代表, (略) 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五华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五、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表(见附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0753-*。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代表经指定后,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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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