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铱莱科特(珠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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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铱莱科特(珠海)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平沙 (略) 189号16栋201 |
建设单位 | 铱莱科特(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铱莱科特(珠海)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金湾区平沙 (略) 189号16栋201,本项目租赁面积为2549.10平方米,主要从事不溶 (略) 板和溶铜槽的生产,预计年生产不溶 (略) 板*平方米、溶铜槽60套。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反渗透浓水, (略) 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综合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平沙电子电器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 (略) 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