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宁河区飞灰委托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名称:宁河区飞灰委托无害化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宁河区飞灰委托无害化处置项目,按照政府要求将宁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燃烧产生的飞灰进行无害化处置工作,受理范围为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飞灰处置过程达到环保要求标准,年处理能力达到9400吨以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垃圾约18.25万吨,垃圾焚烧每年产生的飞灰残渣约9400余吨,飞灰属于HW18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必须委托具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略) 具备处理HW18危险废物资质的企业有天津*鸣 (略) 及天津金隅 (略) ,经过调研,天津金隅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的危险废物年处理量剩余额度无法满足项目需求, (略) 区域内满足项目处理量需求的仅有天津*鸣 (略) 一家。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服务需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因 (略) 市运输处置,必须报请对方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综合考虑该项目整体情况,如将飞灰外运处置,运距过长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且运距增加造成项目飞灰处置单价提高,形成政府财政资金浪费,为避免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节约财政资金,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宁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飞灰残渣委托天津*鸣 (略) 处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鸣 (略) 地址: (略) 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云景道北侧综合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曹会珊 联系地址: (略) 宁河区芦汉路20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志蕊 联系地址: (略) 宁河区光明路62号 联系电话:02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欣 联系地址: (略) 西青区开源路中北高科技产业园2区16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