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字(2024)4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丰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南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 (略) 南丰县各乡镇,新建高标准农田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本项目投资估算价*元,其中建安费185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5.*元、预备费61.*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新增耕地、上图入库(包含项目建档备案)的相关后续服务、采购(包括工程材料、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设备、设施运行要求,验收合格。
(3)工程质保期: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未约定按12个月计取。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1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5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6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和省级统筹整合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1勘测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勘测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3.2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6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水利设计、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8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凭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系统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31 日9:30时 ,地点 (略) 。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的其他说明操作。
7.有关说明7.1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非本单位正式员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网址:http://**)。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丰县 (略)
地 址: (略) 南丰 (略) 92号
联 系 人:汤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地 址: (略) (略) 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9a
联 系 人:王殿臣、张祖柳
电 话:0791-*、*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2、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4、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5、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6、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