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揭东区 (略) (略) 揭东区埔田镇湖下村竹山路3号,占地32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5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和门诊楼。 (略) 内设有内科、外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妇产科等,并配套有现代化的手术室。医院现有在岗人数64人,床位120张,日就诊人数50人次。本项目将门卫楼拆除,在门卫楼原址新建二栋3层、总建筑面积2000m2的医技大楼。本项目落成后,床位数将达到原编制120张的规模,实现医疗卫生创强目标。项目2016年8月3 (略) 揭东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批复文号为:揭东环审【2016】014号。
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现项目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于2023年12月15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拟为3个月,如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略) 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略) 揭东区 (略)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