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2条商务响应情况(9分)变更为: (略) 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5分,以此为基础, (略)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 * 项加1分, (略)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 * 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略)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 * 项减0.5分,减完为止。
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4条项目方案第3项人员配置变更为:拟投入本 (略) 人数15人(含)以上的得3分, * -15人的得2分, * 人以下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每有 * 证得1分,得够标准分5分为止。(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证件原件,且提供 * 年内 (略) 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3、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6条类似业绩(3分)变更为:近 * 年每有 * 项安全生产管理同类业绩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诚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