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环东审字〔2023〕21号
关于 (略) 泉眼石灰石矿扩产能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长春 (略) 编制的《 (略) 泉眼石灰石矿扩产能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恕镇泉眼村四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现有采区进行扩建露天采场。露天采场不新增占地面积,在部分现有采区内增加开采深度,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泥用石灰岩矿石90万吨。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严格执行开采期噪声和废气防治措施;对采场、道路进行绿化;完善排土场、石料堆场及废石加工场截排水设施;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在采准平台设置沉淀池及排水泵。闭矿期要对矿区等生态破坏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2、加强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采矿区和排土场、石料堆场及废石加工场周围设置排水沟;淋溶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矿区生产降尘。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加装隔音设施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少鸣笛或不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区和道路进行绿化。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采区要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措施;排土场及临时矿石堆场要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措施;装载时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时采取苫布遮盖措施;对机械产生的尾气,选用尾气达标机械,定期检修保养,使用清洁柴油。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生活垃圾暂存于分类垃圾桶,定期送往泉眼村垃圾中转站;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用于铺路。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开采期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至排土场,用于土地复垦。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采取加固边坡或削坡处理;采矿区和各堆场周围要设置排水沟;在采准平台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泵;定期对采场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 3年8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