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10:29
项目编号:CZQ*-1
项目名称:青阳县小额工程芙蓉角景园项目
发包单位: (略) 园林绿化和照明发展服务中心
一、发包条件
青阳县小额工程芙蓉角景园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发包人 (略) 园林绿化和照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青阳县小额工程芙蓉角景园项目,项目位于青阳县城区。现对芙蓉角景园进行改造建设,对景园景观提升,功能进行完善,主要改造建设内容为增加景园游步道、休闲广场、风雨廊、羽毛球场、乒乓球桌、户外健身设施等,补植提升绿化,改造建设面积约67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发包预算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角*分,¥*.86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略) 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备选库已核准入库的成员单位,且在有效限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需提供证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承接项目数量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中标后因为有在建工程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造成投诉或重新发包,清除出库)。
四、投标人须知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发包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5月24 日17:30 时);
2、发包文件工本费:/
3、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 日11时2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本次项目开标,由代理机构、发包人、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方见证下完成发包抽取。
4、开标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 室;
5、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仅中标人须按发包人(代理机构)要求在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投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完全了解发包需求后填写投标承诺书并签章确认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承诺书的投标人视为能够完全响应发包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未递交投标承诺书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抽取资格。投标企业应保证承诺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因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为体现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抽取现场采用直播形式,请投标人在开标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186/)自行观看。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放弃本次投标须撤回投标承诺函,因未及时撤回投标承诺函中标后放弃中标将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名单;
2、由发包人代表实施电脑摇号抽签;
3、抽签规则:随机抽出1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抽中的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承诺书视为此次抽取无效,重新抽取。
4、发包人应当确定上述审查通过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抽取,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5、如有多个项目同一时段开标,开标顺序由开标现场自行决定。
六、其他: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下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以工程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表:
中标金额 | 工程招标(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400万元 | 0.7%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400-100)万元*0.7%=2.1万元。
合计收费=1+2.1=3.1万元
2、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附件:
1、清单控制价
2、图纸
八、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 (略) 场主体参与, (略) 场主体请及时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于“公 (略) 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056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九、联系方式:
芜湖春谷 (略)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10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贺雅丽联系电话:*
(略) 园林绿化和照明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64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