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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 (略) 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略) 人
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46次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略) (略) 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利通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连通河道整治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供水管网改造提升生态修复治理及信息话建设等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
围内的初步设计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综合资质视为满足
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招标计划,原项
目 (略) 清宁河综合治理项目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
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
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圣方 (略)
地址: (略) 开元大道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
财富中心A座7层
邮编:/ 邮编:*联系人:周建伟 联系人:柴少芳
电话:0953-* 电话:0951-*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2023年08月14日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 (略) 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略) 人
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46次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略) (略) 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利通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连通河道整治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供水管网改造提升生态修复治理及信息话建设等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
围内的初步设计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综合资质视为满足
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招标计划,原项
目 (略) 清宁河综合治理项目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
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
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圣方 (略)
地址: (略) 开元大道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
财富中心A座7层
邮编:/ 邮编:*联系人:周建伟 联系人:柴少芳
电话:0953-* 电话:0951-*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2023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