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英买2023-2025年含油污泥处理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1-FK167-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拟对属地范围羊塔5隔油池、英买7隔油池、英买7暂存点、英潜隔油池及应急抢险、油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依法合规处置,以实现含油污泥治理达标和保护环境的目的,计划处置含油污泥约6000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
(1)*方将管理区含油污泥挖掘、拉运至设备所在地。
(2)*方对含油污泥进行达标处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最终检测报告发送至*方,由*方进行审查验证。
(3)*方将处理合格的固体还原土拉运至符合政府环保要求的地点利用、存放。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4.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沙雅县、温宿县境内( (略) 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2.5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投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处理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含油污泥处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结算资料。
3.3装备要求:
无
3.4人员要求:
无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23日08:00至2023年7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
邮 箱:*@*q.com
(略) 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