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K〔2023〕39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
第111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宝应县人民政府:
你县《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宝政发〔2023〕51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射阳湖镇、望直港镇、?锼?镇、安宜镇。其中拆旧区复垦使用2019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农用地22.9986公顷(含耕地22.6321公顷);建新区涉及安宜镇镇集体、郭庄村、船闸村,望直港镇国强村。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2.9893公顷:农用地22.989公顷(其中耕地19.6068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
二、同意将安宜镇镇集体、郭庄村、船闸村,望直港镇国强村26.181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22.989公顷,建设用地3.1918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
三、你县要强化建新区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 (略) 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 (略) 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3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