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略) 文件(招标编号:SHXM-00- *** ,预算编号:17-18472)的规定,现对 (略) 修改澄清:
《 (略) (略) 新址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单位须知第三条16款16.1(7)规费“② 住房公积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1.32%计算;安装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1.59%计算。”调整为“② 住房公积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1.96%计算;安装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1.59%计算。”
其余不变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 (略) 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地址: | (略) 市 (略) 路1111号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 (略) 路53号203室 |
联系方式: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余老师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日期: | *** |
附件信息:
原招标公告: (略)
(略) 日期: *** 09:30:00- ***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