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审批的4个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审批,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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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兵团第二师29团夏洛霍姆(西三沟)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2 关于广东能源兵团45团*千瓦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3 关于第十四师224团杜瓦河下段(7+850~13+850)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4 关于第二师38团~塔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5 关于大唐十四师昆玉*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