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2024年12月
目 ???录
第三章评标办法 46
第七章 技术规范 96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经济与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卧特计投资〔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批准机关名称)以?川 (略) 〔2024】327号、阿州交建〔2024】4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经济与 (略)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卧特计投资〔202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夏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四段养护工程,其中两段为中修工程,两段为预防性养护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小阴山段(K956+000~K959+000)预防性养护工程;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花岩子隧道至大水沟段(K969+806~K976+000)预防性养护工程。中修养护工程为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自身坟至贝母坪段(K963+000~K966+000)中修养护工程;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大水沟至三岔口段(K976+000~K978+000)中修养护工程。
2.3?技术标准: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小阴山段(K956+000~K959+000)预防性养护工程;养护里程3公里,原路 (略) :沥 (略) 面,路基宽度7.5米,主要病害类型为纵横向裂缝、龟裂、坑槽、沉陷等。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花岩子隧道至大水沟段(K969+806~K976+000)预防性养护工程;养护里程6.194公里,原路 (略) ,沥 (略) 面,路基宽度7.5米,主要病害类型为纵横向裂缝、龟裂、坑槽等。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自身坟至贝母坪段(K963+000~K966+000)中修养护工程;中修里程3公里,原路 (略) ,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沥 (略) 面。该项目无桥梁。 (略) 线平纵线形不变。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大水沟至三岔口段(K976+000~K978+000)中修养护工程;中修里程2公里,原路为二级/ (略) ,设计速度 40/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7.5米,沥 (略) 面。该项目共有1座桥梁,为小魏家沟中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2类;K977+822~K978+000为巴朗山隧道全长约8公里,隧道结构病害纳入巴朗山隧道专项工 (略) 治。 (略) 线平纵线形不变。
2.4招标范围:起讫桩号范围内 R路基、R路面、□桥涵、□隧道、R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见本公告附表一。
2.6计划工期: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少于600 (略) 等级三级及 (略) 中修、大修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略) 于禁止投 (略) 罚期内,本次招标接受信用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略) 场最新公布的评价等级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4日?0时?0 分至?2025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四川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
地 ???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
电 ???话:0837-# ????????
传 ???真:0837-#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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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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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附表一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一个施工标段:
涉及县域: (略) ?
(略) :国道350线
里程合计:14.194公里
序号 | 县域 | 国道编号 | 起点桩号 | 止点桩号 | 养护里程 | 养护性质 | 项目名称 | 技术标准 |
1 | (略) | G350 | K963+000 | K966+000 | 3公里 | 中修 | G350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自身坟至贝母坪段中修工程 | 原路 (略) ,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沥 (略) 面。该项目无桥梁。 (略) 线平纵线形不变。 |
2 | (略) | G350 | K976+000 | K978+000 | 2公里 | 中修 | G350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大水沟至三岔口段中修工程 | 原路为二级/ (略) ,设计速度 40/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7.5米,沥 (略) 面。该项目共有1座桥梁,为小魏家沟中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2类;K977+822~K978+000为巴朗山隧道全长约8公里,隧道结构病害纳入巴朗山隧道专项工 (略) 治。 (略) 线平纵线形不变。 |
3 | (略) | G350 | K956+000 | K959+000 | 3公里 | 预防性养护 |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邓生至小阴山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原路 (略) :沥 (略) 面,路基宽度7.5米,主要病害类型为纵横向裂缝、龟裂、坑槽、沉陷等。 |
4 | (略) | G350 | K969+806 | K976+000 | 6.194公里 | 预防性养护 |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花岩子隧道至大水沟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原路 (略) ,沥 (略) 面,路基宽度7.5米,主要病害类型为纵横向裂缝、龟裂、坑槽等。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 地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 电 ???话:0837-# ???????? 传 ???真:083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邮编:#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8-# 传真:028-#??????????????????????????????????????????????????????????????????????????????????????????????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四川省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 |
1.4.2 |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所投标段对应监理单位具有隶属、利害关系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按无 (略) 理。 (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探勘现场,可自行组织,安全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不召开 | ||
1.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 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修改、澄清或补遗书等(若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 |
形式: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 (略) 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和补遗。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查询澄清和补遗信息,此后将不再澄清和补遗,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 / ?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投标人通过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自行查看,不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 / ?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投标人通过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自行查看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R双信封 □单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约定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拟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约定为: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 注:其他资料为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现行税率相关规定执行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填写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 R否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一个施工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17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72 元。 其中: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自身坟至贝母坪段中修养护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5元,其中暂列金#.21元。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大水沟至三岔口段中修养护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4元,其中暂列金#.29元。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邓生至小阴山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6元,其中暂列金#.35元。 国道350线 (略) 卧龙镇卧龙关村花岩子隧道至大水沟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2元,其中暂列金#.87元。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9万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现金或保函)之一提交: (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 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 (3)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按“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办理。或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电子保函的采用电子保函彩色打印件)递交给招标人。 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本项目所指“元”均为人民币元,下同。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在四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四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为单项选择。如遇投诉超过投标有 (略) 理完成,投标保证金皆不予退还, (略) 理完成后退还。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拒签合同”是指: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没有明示但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4)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前述规 (略) 理。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R有,具体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一年(2023年)财务无亏损。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
3.5.4 | 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满足本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否 (略) 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
3.7.3 | 签字、盖章 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若中标,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副本份数提供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配套电子文档1套,应以U盘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全套,含工程量清单报价表excel格式及报价软件版本)。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第一个信封:内装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密封件(若有)。 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密封件(若有)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2)第二个信封:内装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 (略)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密封在第一信封中。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内装正副本、银行保函原件(若有)):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1号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其中: 银行保函封套(如有):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1号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内装正副本、电子文档(U盘)):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1号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1)当出现本须知前附表第5.2.1项(4)目情况的,按该条款执行; (2)当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 电话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地点: 电话通知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当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第 4.1.1、4.1.2 款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5)开标顺序:随机。 |
5.2.2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处置 |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密封后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一同密封送入评标室。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随机。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当场宣布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8)目补充:因故未能出席第二次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未当场领取退还的第二信封,招标人不负责保管。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注:(若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四川省)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 是否授权评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只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四川省)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 采用现金时,现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一次性转出。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履约保证金格式应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要求。 |
7.8.3 |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 | 本项修改为: 签约合同价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如需对工程量清单子项报价进行修正的,修正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经济与 (略) 地址: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卧龙镇沙湾街16号 联系方式:?/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R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和小签 | (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 (略) )。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注:页码和小签不作为评审不通过条件。 |
10.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10.4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4.2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10.5 | 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 评审的所有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①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略) 场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③以桥梁养护资质高的优先; ④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排序按照: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按以上原则,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评标价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当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形时,将按有利于招标人 (略) 理。 注:本招标文件信用等级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核查的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开展评标,并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人仅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0.6 | 建设资金拨付 | 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
10.7 | 合同履行过程中 物价波动引起的 价格调整 | R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物价调整,按其政策规定执行。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略) 理。 |
10.9 | 严禁转包和 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10.10 | 合同备案 |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
10.11 | 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 (略) 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还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四川 (略) 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给 (略) 理。 |
10.12 | 递交履约担保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向招标人提交足额的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10.13 | 合同授予 |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拒绝签署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14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如果中标候选人未能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由其向招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
10.15 | 通讯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略) 于有效工作状态,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与投标人联系中断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责任。 |
10.16 | 补充1 | 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略) 罚时效 (略) 罚),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内参加其他投标活动中受到的因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略) 罚情况(如有)。 |
10.17 | 异议 |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书按《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附件9格式提交。 |
10.18 |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 |
10.19 |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 | 进一步加强 (略) 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 (略) 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 (略) 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 (略) 水运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7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 (略) 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6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10.20 |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 省交通运输厅: 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28-# 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28-# 厅建 (略) 举报电话:028-# (略) 局举报电话:028-# 厅 (略) 举报电话:028-# 举报传真:028-# 举报邮箱:*@*ttp://** 举报地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政编码:# |
10.21 |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下浮20%计算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叙述为准,前后不一致以较前的为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和清单说明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及补充技术规范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3年)财务无亏损。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少于600 (略) 等级三级及 (略) 中修、大修或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应满足投标人须知总则3.5.3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略) 于禁止投 (略) 罚期内。本次招标只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 (略) 站“信用交通” (略) 场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略) 场最新公布的评价等级为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主要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个人业绩 | 在岗要求 |
施工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注册建造师,专业 (略) 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 |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 /。 | ||
注: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满足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承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体人选。承诺格式自拟。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 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 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 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 (略) 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2)投标函;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①,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款 (略) 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
(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3.5.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 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 (略) 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略) 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 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 (略) 站上公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 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 (略) 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略) 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 网页截图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5.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 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7 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3.5.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 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 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 (略) ,必须加盖单位章。 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一)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签到;
(三)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通报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通报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五)监督人员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并进行唱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七)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一信封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当众清点并封存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九)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 (略) 。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一)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签到;
(二)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名单,并询问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布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
(三)主持人宣读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四)招标人、监督人员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第二信封密封情况检查;
(五)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退回投标人,并由该投标人在退还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的,由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参会投标人的代表)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抽取前应邀请参会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抽取设备;
(七)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并进行唱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八)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二信封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 (略) 封存。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5)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5%。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 (略) 罚 (略) 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 款和第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 录 人: ???????????????监 标 人: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
记录人: ??????????监 标 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分 ?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总工:????(姓名)。
安全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①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略) 场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 ③以桥梁养护资质高的优先; ④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排序按照: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资格条件 |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 ||||||||||||||||||||||||||||||||||||||||||||||||||||||||||||||||||||||||||||||||||
分包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工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权利义务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报价大写 |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信誉 |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调价函 |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 ||||||||||||||||||||||||||||||||||||||||||||||||||||||||||||||||||||||||||||||||||
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评标价:?98?分 信用等级:?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方法二: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方法三:??/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法一: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N×10 家时,去掉其中的 N 个最高报价和 N 个 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N 为正整数); □方法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采用随机权重法 评标基准价 C=A×K1×Q1+B×K2 ×Q2 ,式中: ①A 为评标价平均值,B 为最高投标限价; ②K1、K2 为下浮系数,K1 的取值范围为 95%~100%(步长 0.5%);K2 的取值范围为(85%+M%)~(90%+M%)(步长 0.5%)(本标段M值=0); ③Q1 为评标价平均值权重系数,Q1 的取值范围为 30%~70%(步长 1%);Q2 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竞争性部分费用权重系数,Q2=1-Q1; ④K1、K2 值的确定: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K1、K2 值由投标人代表随机分别抽取计算确定(各抽取三次,分别计算平均值(以%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作为最终K1、K2值)。抽取号码对应值如下:
⑤Q1 值的确定: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Q1 值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计算确定(抽取三次,计算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作为最终Q1值)。 抽取号码对应值如下:
注: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否决投标而改变 ,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评标价 | 98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 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应大于E2 E1=1.2,E2=1.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2)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 | 0分 | / | ||||||||||||||||||||||||||||||||||||||||||||||||||||||||||||||||||||||||||||||
财务能力 | / | 0分 | / | ||||||||||||||||||||||||||||||||||||||||||||||||||||||||||||||||||||||||||||||||
业绩 | / | 0分 | / | ||||||||||||||||||||||||||||||||||||||||||||||||||||||||||||||||||||||||||||||||
履约信誉 | 企业信用 | 2分 |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略) 场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 AA级及以上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1.0, A级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0.8, B级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0.6, C级得分:?0? (评标时以四川省交 (略) 站上核查的信息下载打印为准。)本项满分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的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2.评标办法前后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时,中间计算过程不四舍五入,投标人综合得分(总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 |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 (略) 理。第一信封仅剩一家时,作否 (略) 理。
3.2 第一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小数点后第六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 (略) 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 (略) 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
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 (略) (略) ? 地 址:???? 邮政编码:??? |
2 | 1.1.2.6 | 监 理 人 :发包人另行通知 地 址: 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从签发交工证书之日起计算24个月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 承包人将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 3 天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元/天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
14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 (略) 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资金到位后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10 % |
16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按监理人要求提供。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按月计量支付,每次支付计量部分的80%,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28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
21 | 17.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 |
22 | 17.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 |
23 | 18.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 |
24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是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
26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36?个月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见工程量清单。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见工程量清单; |
29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发包人所在地具有管辖 (略) 诉讼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以下内容:
1.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质量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和建设项目验收得分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否则将视为违约;
2.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质量保证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统一协调审定后批准实施,并报备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尚应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对计 (略) 部调整,否则视 (略) 理。
3.承包人应具有分辨监理人指令(含口头指示和书面指示)的正确与否的经验与能力。由于监理人工作疏忽、过失、指示错误、或因工程建设期出现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款补充第4.1.11项~4.1.17项:
4.1.11“五化”建设要求
承包人应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项目建设“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要求。
(1)发展理念人本化
承包人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减少人工作业,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切实关心参建人员,重视劳务用工权益保障。
(2)项目管理专业化
承包人须组建专业施工队#组织施工建设,建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联动制度,打造“相互监督、公开公平、有效权衡、全面协调、系统推进” (略)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控制体系、生产保证体系、技术保障体系,通过四大体系的建立,有力促进项目建设管理。
(3)工程施工标准化
承包人需按照交通运输部《 (略) 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 (略) 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川交函【2011】98号)、《四川 (略) 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川交函【2012】55号)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钢筋数控集中加工等四项施工标准化专项技术的通知》(川交函【2015】349号)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发包人制定的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实现“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如果承包人不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施工标准化相应的工作或不能全部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发包人有权通过监理人,选择相应的施工队#予以开展和完成,相关费用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施工标准化建设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发包人将按次课以违约金#元。
(4)管理手段信息化
本工程管理采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不断完善和维护该系统,自觉学均海拔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并附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如有)。
附: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若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我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 ????????(签字)
日期:年月 日
八、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国道350线 (略) 卧龙关村邓生至三岔口段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澄清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第二个信封)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余同投标函(第一个信封)。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