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腾冲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17: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正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恩波/*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正东/* | ||
附件: | |||
附件1 |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项目概况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办公楼(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包件1:米面类、菜籽油、干货调料*元;包件2:蔬菜类*元;包件3:肉类27.*元
5、最高限价(如有):包件1:米面类、菜籽油、干货调料*元;包件2:蔬菜类*元;包件3:肉类27.*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的食堂食材采购定点配送供应单位,根据采购单位日常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以及涉及的各类生活物资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服务期限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付款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如遇采购人采购预算指标资金未下达等情况,做适当延期)。当月配送食材的种类和数量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当月各食材的控制单价及成交人报价的下浮率分别计算出当月各食材的供货价格(结算价),当月结算货款=当月各食材的供货价格(结算价)乘以当月各食材的供应(配送)数量之和。;
6.4质量要求:食材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验收规范要求。
6.5服务要求
6.5.1质量要求:食材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验收规范要求。
6.6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05月至2024年12月
6.7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6.8结算价格说明:本次采购报价为让利率,以(市场单价*(1-让利率))为结算价格,市场单价为:*方向*方每月报价一次,**双方,每月1 (略) (略) (腾 (略) 、 (略) 、 (略) )相应商品的进行询价,报价比询价低 (略) 场价,报价比询价高, (略) 询价的平 (略) 场价,当月询定的价格作为当月结算价格,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分为3个合同包,包件1:米面类、菜籽油、干货调料;包件2:蔬菜类;包件3:肉类;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05月至2024年12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②供应商需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信息采集表,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需具备健康证。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24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 (略) ,提供证明材料;④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略) ,提供证明材料;⑤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网站(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⑥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办公楼(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方式:持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 (略) 上获取,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q.com,联系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 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次磋商保证金
包件1保证金为:人民币*
包件2保证金为:人民币*
包件3保证金为:人民币*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收款人: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腾冲支行
帐 号:**
电 话:*
(2)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下午15:00分
注:
(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3、磋商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略) 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磋商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磋商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磋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磋商单位与采购人、其他磋商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2号
联系方式:唐恩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系方式:石正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正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