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公示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要点(试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琼府办函〔2020〕321号)、《海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编制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按程序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7天)。
2.公示地点:乐 (略) 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室,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室。
5.咨询电话:0898-*。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