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修改为“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33.333%,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预付款金额 1/3的,则本次应扣未扣回的预付款累积到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扣完为止”。
2、现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修改为“工程月进度款每次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80%,竣工验收后,结算初审完成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工程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留作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整体移交后,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退还(不计利息)”。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略) 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