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西岗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西岗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O)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西岗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EPCO) | ||||||||
建设单位 | (略) 西岗 (略) 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 (略)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略) · (略) ·西岗区 | 建设地点 | 白云街道康平社区;日新街道红岩社区、东关社区;人民广场街道桥东社区、五四社区、北京街社区、庆贺社区;香炉礁街道香荣社区、香秀社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 (略) ;大连西岗 (略)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 (略) | 孙国栋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0 | *.*元 | 162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93.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 (略) ;大连西岗 (略)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 (略) | 中通 (略) ;大连 (略) | 中交第 (略) ;大连城 (略) (略) | ||||||||
项目负责人 | 孙国栋 | 张雪海 | 张忠伟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孙国栋 | 张雪海 | 张忠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雪 | 王剑 | 许华军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04]04934],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辽*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冀建安B(2020)*],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冀*3]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津建安B(2022)*],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津*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建筑师一级[*]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0 | 冀*3 | 津*1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62日历天 | 162日历天 | 16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
评审得分 | 93.5 | 85.73 | 83.0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 (略) ;大连西岗 (略)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 (略) | 中通 (略) ;大连 (略) | 中交第 (略) ;大连城 (略)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 (略) ;大连西岗 (略)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 (略) 得分业绩:旅顺口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春蕾小学项目教学楼及风雨操场EPC总承包、大连大学附届中学EPC项目、凯旅国际大厦维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中通 (略) ;大连 (略) 得分业绩:襄阳高新区大桥小学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略) 院内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022年金普新区先进、站前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022年金普新区光中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光明、和平、红旗、迎湖片区)EPC总承包;中交第 (略) ;大连城 (略) (略) 得分业绩:西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期一标段(EPCO)、2022年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松林、翠竹、红梅、青松、怡海片区)EPC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