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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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平昌县 | 挂牌价格 | 0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2023-06-14 09:30:00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为依法加强平昌县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行为,结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现公开对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获得者。 |
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
招标公告
为依法加强平昌县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行为,结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现公开对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获得者。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招标项目名称:平昌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
3.项目类型:新建
4.建设地点:拟确定为平昌县江口街道办红庙社区(最终以规划批复为准)。
5.餐厨垃圾收运范围:平昌县行政区域内。
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15亩(具体以自规局提供的红线面积为准),建设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及相关配套收运设施。按照最新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主要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包含综合办公楼、员工食堂、原料库房、预处理车间、卸料大厅、好氧发酵区、污水处理区、油脂加工车间等附属设施;前端收运体系主要配置餐厨垃圾收集车、收集桶等;最终建成前端收运体系+终端处理设施(80t/d餐厨垃圾处理线)。
7.项目收运处理服务范围:平昌县行政区域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家庭 (略) 场果蔬垃圾等。
8.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权获得者自行全额出资建设、运行、自负盈亏,政府不给予补助。在特许经营期内, (略) 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为餐厨垃圾产生者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时可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服务费由前端收运费用和终端处理费用两部分组成,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成本测算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9.项目建设期:365日历天
10.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
11.项目运营:特许经营权获得者应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自行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费用和商业运营风险,负责项目的管理、运营和维护。
12.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
13. (略) 组建
(1)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 (略)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地点为本项目所在地)。
(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 (略) 组建方案不得更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的企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自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0日09:30-11:00、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锦江区五冶路9号五冶大厦A2区9楼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报名。现场缴纳文件款。
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4日10时0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开标厅( (略) 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平昌县信义大道33号
邮 编:*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82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雄烽 (略)
通讯地址: (略) 锦江区五冶路9号五冶大厦A2区9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转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