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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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易美加新材料建设项目 | 辽宁易美 (略)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 辽宁 (略) | 该项目是对 (略) 龙港区双树乡东砬村的原有项目(葫芦岛易美 (略) 建设项目)进行搬迁,迁建后项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租用葫芦岛银河化工厂的工业场地,同时对建设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性涂料、水泥砂浆及石膏砂浆生产线,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性涂料2000吨、水泥砂浆4000吨、石膏砂浆4000吨。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2.79%。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性涂料生产过程(投料、混合搅拌、造粒及分装过程)废气,料仓呼吸粉尘,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生产过程(投料、计量配料、混合搅拌、料仓进料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扬尘及员工食堂油烟等。水性涂料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生产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7m高排气筒排放;5座原料料仓分别采取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废气、砂浆生产线采取在投料口(包括受料坑)上方、包装机侧面安装集气罩,其余设备除尘口处分别安装集气管道,对工艺粉尘进行收集,集气效率可达到90%以上,粉尘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砂浆原料筒仓呼吸废气、砂浆生产线废气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分别经过17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设置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将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7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引至食堂屋顶烟囱排放。。 3、废水:本项目制备纯水产生的浓缩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水性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经园区排水管网进入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布袋及废机油、沾染水性涂料的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日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