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 (略) 铝单板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双 (略) 成立于2024-01-30,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高 (略) 东、 (略) 以南石灰官庄街10号,主要从事铝单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随着科技的进步,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外墙装饰用铝单板制品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越来越受到大众的认可。 (略) 场发展需求,山东双 (略) 拟投资*元建设“铝单板加工项目”。项目占地3200m2,主要建设喷涂车间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铝单板*平方米。项目建设期9个月。
经对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另外,从设备方面说,项目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经对照,该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采用工艺也没有该项目录中所列的重污染工艺。本项目位于宁阳化工产业园内,经查找,该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膜固化废气、喷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漆膜固化废气经冷却器冷却后,同调漆废气、流平废气共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塑粉尘经“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冷却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P1、P3排气筒VOCs、二*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1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收集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漆膜固化废气、喷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VOCs、二*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经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预计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二*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2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线收集后,经园 (略) 排入泮河。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装置排污水、前处理废水、水帘水池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水帘水池排污水经漆水分离净化装置处理后,前处理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A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纯水装置排污水共同通过园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同时加强危废暂存间、油漆库、事故水池和喷涂区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喷枪等,单台设备源强约8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脱脂槽渣、无铬钝化槽渣、收集塑粉、废催化剂、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活性炭、废滤材(废漆雾毡、废过滤袋)、废包装物(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其中,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脱脂槽渣、无铬钝化槽渣、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活性炭、废漆雾毡、废过滤袋、废液压油、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6、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100m。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山东双 (略) 铝单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 (略) 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双 (略) 或山东 (略) 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双 (略)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高 (略) 东、 (略) 以南石灰官庄街10号
联系人:曹健
联系电话:*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泰山区财源 (略) 96号天龙国际大厦B座(南楼)2607
联系人:王志峰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六、全本公示及意见调查表公示
(略) 站:/
公 (略) 络链接:http://**_*.html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双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