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 *** 1- * 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YUDE-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PPP)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略)
更正原因:
时间节点补遗(特定资格要求:5.2.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融资能力须满足以下要求: (略) 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 * 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及不低于6.6亿元额度的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书证明,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为 * 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之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合同包1( (略) (略)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2、特定资格条件如下: 5.2.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2.2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投资建设且至今稳定 (略) 理规模不小于 * 吨、采用炉排炉工艺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为准,申请人 (略) 单 * 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即可)。 5.2.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融资能力须满足以下要求: (略) 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 * 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及不低于6.6亿元额度的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书证明,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为 * 年 月 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之间; 5.2.4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以独立申请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2.6.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2.6.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5.2.6.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 (略) 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 (略) 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6.4在提交报名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 (略) 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及分工。 5.2.6.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合同协议书, (略) PPP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6. (略) 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 (略) 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更正为:5.2、特定资格条件如下: 5.2.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2.2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投资建设且至今稳定 (略) 理规模不小于 * 吨、采用炉排炉工艺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为准,申请人 (略) 单 * 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即可)。 5.2.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投融资能力须满足以下要求: (略) 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 * 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及不低于6.6亿元额度的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书证明,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为 * 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之间; 5.2.4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以独立申请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2.6.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2.6.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5.2.6.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 (略) 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 (略) 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2.6.4在提交报名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 (略) 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及分工。 5.2.6.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合同协议书, (略) PPP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6. (略) 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 (略) 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项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购买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市管理 (略)
地 址: (略) 区凯丰路6号
联系方式: ***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市东源清平大道阳光波尔 (略) A5- *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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